高埗保安公司應急處理預案發現業主醉酒搗亂或精神病人
1、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正常的理智,處于不能自控的狀態下,易對自身或其他人員形成傷害,保安員應及時對其采取操控和監督辦法。
2、及時通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的家屬,讓他們派人領回。
3、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損害社會公共秩序或侵害他人的行為,應及時上報上級領導。
高埗保安公司應急處理預案對爆炸物等風險物品的處理
1、保安人員發現或接到有可疑物品時,要立即向主管領導及有關部門報告,并留守現場,阻撓任何人再接觸可疑物。
2、主管領導立即安排人員趕到現場,向有關人員了解狀況,如初步承認可疑物品為風險物品時,立即對鄰近區域的人員進行分散,并設置臨時警戒線,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