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物業保安的主要職責是維護所在小區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然而年逾60歲的保安李某卻因在一場火災事故中救火反而遇到糟心事。
案件詳情......
李某系一名進城務工農民,在都江堰某小區物業公司從事保安領班工作。2020年11月8日中午,李某日常巡邏時發現4棟3樓的一業主家中因手電筒充電無人看管造成家中失火,眼看火勢馬上就要起來,李明當機立斷沖入火場救火,避免了一場火災事故。然而在救火結束后,李某下午感覺頭暈并在廁所內摔倒,后被其女兒送醫院治療,都江堰市中醫醫院診斷為左顳葉腦挫傷伴血腫形成,枕骨骨折,創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2021年3月,李明向都江堰市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都江堰市人社局經調查后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李明為工傷。
事件到了這里本應是個好的結局:
一場可能發生的大火被撲滅,業主避免遭受更大損失,保安也應勇敢救火獲評“救火英雄”而廣受稱贊。
然而......
該小區物業公司卻因不服都江堰市人社局作出的工傷認定而向崇州法院提起了訴訟。